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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议会
致辞
议会构成
议会构成
議長
- 副議長
- 議員
- 委員会
課長
- 専門委員
- 議会事務課
- 議事チーム
议员
地方议员是自治团体居民通过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,议员定数为7名,任期为4年。
议长/副议长在议员中选出,任期为前、后半期各2年。议长代表市议会,统辖议会的事务等起到运营议会的核心作用,议长有故时副议长代行其职务。
委员会
为审查特别案件,必要时设置。(例:预算结算特别委员会、行政事务监查特别委员会、美军基地无偿让出及为支援国家支援城市的紧急对策特别委员会)
议会事务科长(5级:1人)
统辖议会的事务,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。
专门议员(5级:1人, 6级:1人)
辅佐委员会的运营及议事的进行,制定与案件审查有关的检讨报告书和审查报告书。
议会事务科
专门负责处理议会的事务,为辅助议员们的会议活动,以议会事务科长为中心处理事务。